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保障民生,保持经济活力,地摊火了,夜市开了,久违的烟火气,在昆明渐渐升腾。端午佳节刚刚过去,让我们回顾近段时间,昆明都出台了哪些重要的民生政策,昆明又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生活
昆明62条城市道路禁止摆摊
促进“地摊经济”作为“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的一项有效举措,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但在推进此项工作的过程中,还需注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实行规范化管理,引导文明经营。6月24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引摊入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主城区按“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引导区域”分三类对占道经营实施治理。其中明确,62条重要城市道路禁止摆摊。
62条重要城市道路名单
北京路、一环(含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一二一大街)、青年路(含圆通北路、巡津街、南坝路)、春城路、白塔路、白龙路、西昌路、大观路、滇缅大道、普吉路、学府路、东郊路、拓东路、金碧路、西坝路、西福路、东绕城、南绕城、环湖东路、龙泉路、沣源路、机场路、人民路、春雨路、东风路、二环路(含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西北三环、白云路、穿金路、霖雨路、铂金大道、世博路、金色大道、北辰大道、园博路、日新路(含日新东路、日新中路、日新西路)、海埂路、前兴路、前卫西路、昌源路(含昌源南路、昌源中路、昌源北路)、海源路(含海源南路、海源中路、海源北路)、东三环、昌宏路、春漫大道、顺通大道、云大西路、滇池路、广福路、红塔东(西)路、怡景路、金柳路、观景路、迎海路、湖滨路、珥季路、官南大道、福保路、飞虎大道、金源大道、彩云北路、民航路、西园路。
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征信
近日,昆明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将昆明主城各区及各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分类进行养犬管理,划分了养犬管理重点区域,明确昆明主城36个街道禁养烈性犬,违反规定的“铲屎官”将收到“罚单”,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将被纳入征信系统。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携犬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具体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医院诊疗区(诊所,不含宠物医院)、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宾馆、餐饮场所,风景名胜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设有禁令标识的场所。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在携犬外出时,养犬人需为犬只束好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好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针对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没有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将根据《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医保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
今年居民医保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同时,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来源:云南发布、掌上春城、学习强国、云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