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居集团 $Think.config.site.name
×

【有奖征集】“幸福生活才艺Show”活动开始啦,快来“花样”晒幸福!

时间: 2019-08-09 浏览:210
 
 

 

幸福生活是什么?

全家人围坐在一起,

热闹地吃顿饭;

一家三口悠闲散步,

享受片刻宁静;

亲朋好友结伴旅行,

跨越山河大海……

生活中

许多不经意的瞬间

看似微不足道,却幸福满溢

对于幸福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义和理解

你又是如何定义和理解幸福呢?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

昆明公租房公司官微编辑部推出

“幸福生活才艺Show”

有奖征集活动

致敬祖国母亲,晒出幸福生活

用你的摄影、书法、绘画技能

定格你的幸福生活瞬间

还有机会赢取800元大奖

 

 
 

 

活动概况

活动主题:幸福生活才艺Show

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 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31日

2.评选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5日

3.公布时间:2019年9月6日

 
 

 

征集内容

活动将以“幸福生活才艺Show”为主题,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从全家欢聚的温馨瞬间、外出旅游的美好发现、共享美食的快乐瞬间等不同维度来诠释“幸福”。

 
 

 

征集形式

摄影作品:单张电子版照片像素控制在2M—5M,格式统一为jpg;允许适度微调照片,但不允许使用拼接、抠图等技术篡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控制在4—8幅以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但草书、篆书需附释文;硬笔书法纸张尺寸限16K或A4。

●绘画作品:原创的手绘作品,形式不限(国画、油画、水粉、漫画等均可)。

 
 

 

投稿要求

1.作品投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

 

2.摄影作品请投送至指定邮箱2019@gzfgwbjb.com,邮件中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参赛作品。

 

3.书法和绘画作品原稿请在截稿日期前交到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37号云南日报报业集团9楼906室。

 

4.所有参赛作品均请配文介绍作品创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其中,摄影作品文字介绍请随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书画作品文字介绍请打印出来随作品一并报送。

 
 

 

评奖方式

本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委将从所有来稿作品中评选获奖作品。此次征稿设“月度优秀作品奖”、“季度阅读王传播奖”。

 

月度优秀作品奖

奖额标准:10幅,奖金各800元。其中,摄影作品4幅,书法作品3幅,绘画作品3幅。

 

摄影作品评选标准:

1.内容项: 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具有故事性等;

2.创意构图项: 角度巧妙、构思独特、题材新颖等;

3.视觉效果项:光影呈现自然、视觉冲击力强等。

 

书法作品评选标准:

 
 

 

 

绘画作品评选标准:

1.内容项: 主题突出、内容具体等;

2.创意构图项: 布局巧妙、构思独特、题材新颖等;

3.视觉效果项:笔墨、色彩、造型表现生动。

 

●季度阅读王传播奖

奖额标准:1篇,奖金1000元。

评选标准:待月度优秀作品发布后,每季度根据昆明公租房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台阅读量(所占权重40%)、点赞数(所占权重40%)和转发数(所占权重20%)统计数据,将平均数据最高的推文列为“季度阅读王传播奖”。

 
 

 

注意事项

●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与昆明公租房公司无关,由作者自行承担。如因此给昆明公租房公司造成任何负面影响的,昆明公租房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投稿者要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来稿版权(除署名权外)归活动主办方昆明公租房公司官微编辑部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刊播推送、展览展示等。

 

●凡投稿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投稿前应认真阅读本文。一旦投稿,即视为已同意活动所有规定。

 

●活动解释权属于昆明公租房公司官微编辑部。

 
 

 

7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有奖征文获奖名单

根据评选标准,昆明公租房公司官微编辑部开展的7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8月12日至8月16日,昆明公租房公司官微编辑部工作人员将联系作者,请获奖者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昆明公租房公司官微编辑部

2019年8月9日

 

 
 
 
 
 

 

Copyright © 2018 昆明安居集团 版权所有

滇ICP备13001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