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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养犬住户,你得知道的昆明最全养狗新规 | 特别报道

时间: 2019-07-31 浏览:303
昆明最全养狗新规,不知道小心“吃亏”哦

近年来,各大公租房小区内不少住户都养起了宠物狗,但在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方面,不少人还一知半解,随着今年《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和《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先后下发,小编立即为公租房养犬住户梳理了两份文件的主要内容,请广大养犬住户对照执行,做一个文明养犬人。

昆明最全养狗新规,不知道小心“吃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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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 记 注 册

Q

在登记管理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A

未登记要罚款200元 逾期不改或被没收。

昆明市将抽查犬只电子登记情况,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没收犬只的处罚。

Q

如何给宠物狗办理养犬登记?

A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在线办理爱犬“电子身份证”。

在微信搜索“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选择养犬登记之后,养犬住户可自主申请登记养犬信息,全程免费。登记养犬信息前,请先在手机里准备好以下6张照片,以便顺利完成自主登记:犬主持本人身份证照;身份证正面照、身份证反面照;犬主和犬只合照;爱犬正面照;爱犬侧身照。登记内容主要分为犬主(养犬人)信息和犬只信息,如果有多只犬,需要重复操作、多次登记。

在犬主信息登记和犬只信息登记完成后,请依次完成“提交核实申请”、“自行选择行政许可的免疫机构进行信息核实”、“注射疫苗”等步骤,最后生成养犬电子登记证。

Q

注册登记后,今后如何管理更新养犬信息?

A

“电子身份证”需年检 三种情况要注销。

申请成功后,每年需要犬主在“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完成所登记信息的“续期”,上传本年度犬只的近期照片作为年检续期信息备案。

如犬只死亡、失踪或转养,需要犬主在“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完成登记犬只信息的“注销”操作。

昆明最全养狗新规,不知道小心“吃亏”哦

规 范 行 为

Q

政府对规范养犬行为有什么安排?

A

收容流浪犬、抽查犬主栓绳和清扫行为。

《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执法力量对城市犬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对流浪犬进行集中收容。

同时抽查公共场所犬只的登记免疫情况,对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行为进行纠正并作出相应处理。特别是对饲养犬只伤人、扰民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养犬人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养犬人的行政违法、刑事责任。

Q

如何践行“遛狗文明”,遇到不文明情况如何举报?

A

不给爱犬“方便”善后,最高可罚200元。

根据《通告》第七条规定,在重点区域内,犬只外出需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违反此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违规养犬的行为,市民可向公安、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及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昆明市公安局:110,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3326913;65153109,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9),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昆明最全养狗新规,不知道小心“吃亏”哦

做到这些 才是个文明的“铲屎官”

小编在此呼吁:各位家有爱犬的住户,管好自家的爱犬,为营造安全文明的公租房小区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外出遛犬时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要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整理自《都市时报》、《春城晚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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